「行賄面談官,誤蹈法綱得不償失」移民署嚴正執法,籲民眾勿聽信流言心存僥倖。公布期間: 房地產2008/9/18~2009/9/18 網頁修改日期: 2008/9/18 下午 02:57:40 「行賄面談官,誤蹈法綱得不償失」移民署嚴正關鍵字廣告執法,籲民眾勿聽信流言心存僥倖。 本月15日下午國人蔡O宗於移民署接受面談時,意圖使自己通過面談,讓大陸房屋買賣地區配偶陳O入境臺灣,當面談官問及有否攜帶指定補繳之佐證資料時,蔡君隨即遞出1封信件交給面談官,內附請信用貸款求面談官給予通過面談之信箋及新臺幣6仟元現金,面談官當場喝斥行賄是違法行為,經臺北縣專勤隊調查後移送臺面膜北地檢署偵辦。臺北縣專勤隊隊長李界瑩表示,蔡O宗之行為顯已觸犯刑法第122條第2項行賄罪,最高可處三年以室內設計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臺幣三仟元以下之罰金。經查,近年來國人與大陸地區人民結婚或與外國人通婚件數,均維情趣用品持一定數量,然而許多不法集團利用人頭以假結婚方式企圖謀取不法利益,並散播不實流言,致部分國人誤信「送辦公室出租紅包比較好通過」,使得少數國人不慎誤蹈法網,衍生觸犯刑法問題。移民署呼籲民眾勿聽信流言或心存僥倖,以花蓮民宿免得不償失,對於相關不法行為,該署並將深入調查,以求勿枉勿縱。移民署西裝外套http://www.immigration.gov.tw/aspcod...ews.asp?id=9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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