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新網11月16日電 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《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》15日全文播發591。《決定》共分16項60條。作為中國全面深化改革的綱領性文件,《決定》從經濟體制、政治體制、文化體制、社會體制、生態文明體制和黨的建設制度改革等方面全面繪就未來改革藍圖,全面深化改革貫穿始終。這也被視作習李施政綱領的首次系統性亮相。
  《決室內裝潢定》有關各項改革的諸多亮點受到各界的高度關註。如“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”、“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”等新提法,啟動實施“單獨”生育二胎政策、廢止勞教制度等新政策,對民眾關註問題作出瞭解答,全面回應了民眾期待。
  此外,全會設立國家安全委員會,制定和實施國家安全戰略,研究解決國家安全工作中的重大問題。同時決定中央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,負責改革總體設計、統籌協調、整體推進、督促落實。兩大機負債整合構未來在改革中將如何發揮作用,引人關註。
  亮點——支票借款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
  《決定》提出,經濟體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點,核心問題是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係,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。市場決定資源配置是市場經借錢濟的一般規律,健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必須遵循這條規律,著力解決市場體系不完善、政府干預過多和監管不到位問題。
  理順政府和市場的關係,是激發市場主體活力的前提。過去的提法是“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基礎性作用”,而現在則是“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去決定性作用”。一詞之變,釐清了“在深化經濟體制改革”中政府和市場之間的關係。
  《決定》強調,建設統一開放、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,是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的基礎。必須加快形成企業自主經營、公平競爭,消費者自由選擇、自主消費,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動、平等交換的現代市場體系,著力清除市場壁壘,提高資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。
  亮點——建立事權和支出責任相適應的財稅制度
  從1994年分稅制改革實施至今,各級政府的事權和財權一直沒有得以明確劃分。
  在這一體制下,雖然中央政府調控能力和平衡地區財政的能力在增強,但基層政府財權事權不匹配的矛盾日漸突出,引發的問題也不斷增多,比如:“跑部錢進”引發的腐敗問題,通過賣地引發的土地財政問題,地方債務風險問題,多與不科學的財政體制相關。
  《決定》提出,建立事權和支出責任相適應的制度。適度加強中央事權和支出責任,國防、外交、國家安全、關係全國統一市場規則和管理等作為中央事權;部分社會保障、跨區域重大項目建設維護等作為中央和地方共同事權,逐步理順事權關係;區域性公共服務作為地方事權。中央和地方按照事權劃分相應承擔和分擔支出責任。中央可通過安排轉移支付將部分事權支出責任委托地方承擔。對於跨區域且對其他地區影響較大的公共服務,中央通過轉移支付承擔一部分地方事權支出責任。保持現有中央和地方財力格局總體穩定,結合稅制改革,考慮稅種屬性,進一步理順中央和地方收入劃分。
  亮點——紀檢機構全面派駐 紀檢雙重領導制度化
  反腐敗問題一直是黨內外議論較多的問題。一直以來,輿論對於地方紀委接受同級黨委領導的“同體監督”收效看法不一,有關“紀檢機構垂直管理、異體監督”的呼聲不時見諸報端。
  中共十八大召開後的一年來,反腐力度逐漸加強,一些新動向引人註目。在過去的一年裡,多名副部級以上高官,由於涉嫌嚴重違法違紀而落馬。一年來已經有一些初步成效,也得到了社會的認可。
  《決定》提出,健全反腐敗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。全面落實中央紀委向中央一級黨和國家機關派駐紀檢機構,實行統一名稱、統一管理。改進中央和省區市巡視制度,做到對地方、部門、企事業單位全覆蓋。推動黨的紀律檢查工作雙重領導體制具體化、程序化、制度化,強化上級紀委對下級紀委的領導。
  “目前紀委在監督體制上,存在同級監督不力或監督過軟的問題,特別是對黨委一把手的監督。” 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馬懷德認為,監督效果不好應是此次改革的動因。
  亮點——廢止勞教制度 深化司法體制改革
  中國的司法改革是中國改革的一個縮影,中國改革的路徑、規律以及各種艱難曲折在司法改革上都有體現。和中國的各項改革一樣,司法改革也進入到了攻堅期、深水區,剩下的都是硬骨頭。
  《決定》提出,深化司法體制改革,加快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,維護人民權益,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。
  長期以來,勞動教養制度在實施中也的確存在缺乏法律依據、破壞法治統一、侵犯法治權威等問題。《決定》提出,廢止勞動教養制度,完善對違法犯罪行為的懲治和矯正法律,健全社區矯正制度。
  司法的行政化與地方化是司法改革面臨的主要問題,只有解決這兩個問題才能確保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、檢察權。《決定》提出,確保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檢察權。改革司法管理體制,推動省以下地方法院、檢察院人財物統一管理,探索建立與行政區劃適當分離的司法管轄制度。改革審判委員會制度,完善主審法官、合議庭辦案責任制,讓審理者裁判、由裁判者負責。
  亮點——改革城鄉二元結構 賦予農民更多的財產權利
  改革城鄉二元結構,促進城鄉經濟社會發展的一體化進程,為新型城鎮化進程找出了一條道路,是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的一個重要方面。
  《決定》指出,城鄉二元結構是制約城鄉發展一體化的主要障礙。必須健全體制機制,形成以工促農、以城帶鄉、工農互惠、城鄉一體的新型工農城鄉關係,讓廣大農民平等參與現代化進程、共同分享現代化成果。
  《決定》提出,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。保障農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利,積極發展農民股份合作,賦予農民對集體資產股份占有、收益、有償退出及抵押、擔保、繼承權。保障農戶宅基地用益物權,改革完善農村宅基地制度,選擇若干試點,慎重穩妥推進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、擔保、轉讓,探索農民增加財產性收入渠道。建立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,推動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公開、公正、規範運行。
  亮點——加強國有資產監管 提高國有資本收益上繳比例
  公有製為主體、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是我國的基本經濟制度。完善產權保護制度,強調非公有制經濟財產權與公有制經濟財產權的平等地位,有利於激發非公有制經濟的活力和創造力。
  《決定》提出,完善產權保護制度。產權是所有制的核心。健全歸屬清晰、權責明確、保護嚴格、流轉順暢的現代產權制度。公有制經濟財產權不可侵犯,非公有制經濟財產權同樣不可侵犯。國家保護各種所有制經濟產權和合法利益,保證各種所有制經濟依法平等使用生產要素、公開公平公正參與市場競爭、同等受到法律保護,依法監管各種所有制經濟。
  多年來,社會中關於“提高國企紅利上繳比例”呼聲已久。今年2月,國務院發佈的《關於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的若干意見》明確要求,適當提高中央企業國有資本收益上交比例,新增部分的一定比例用於社會保障等民生支出。
  《決定》提出,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,以管資本為主加強國有資產監管,改革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,組建若干國有資本運營公司,支持有條件的國有企業改組為國有資本投資公司。完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,提高國有資本收益上繳公共財政比例,2020年提到百分之三十,更多用於保障和改善民生。
  亮點——啟動實施“單獨”生育二胎政策
  “單獨”生二胎政策爭論已久。改革開放以來,中國經濟持續快速增長的一個重要因素歸功於人口紅利。有觀點認為,過低的生育水平將降低經濟潛在增長率。因應現實,中國計劃生育政策不斷調整。
  《決定》提出,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。統籌推進醫療保障、醫療服務、公共衛生、藥品供應、監管體制綜合改革。堅持計劃生育的基本國策,啟動實施一方是獨生子女的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的政策,逐步調整完善生育政策,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。
  逐步調整完善生育政策,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,符合廣大群眾要求,有利於人口的發展,也有利於社會可持續發展。
  亮點——國防和軍隊改革首次單獨列出
  近年來,中國軍隊在編配結構、領導指揮體制、後勤保障體制、非戰保障體制等方面存在諸多問題,現行體制編製還遠遠不能適應信息化戰爭形態發展需求
  《決定》提出,著力解決制約國防和軍隊建設發展的突出矛盾和問題,創新發展軍事理論,加強軍事戰略指導,完善新時期軍事戰略方針,構建中國特色現代軍事力量體系。
  《決定》提出,優化軍隊規模結構,調整改善軍兵種比例、官兵比例、部隊與機關比例,減少非戰鬥機構和人員。健全軍費管理制度,建立需求牽引規劃、規劃主導資源配置機制。健全完善經費物資管理標準制度體系。深化預算管理、集中收付、物資採購和軍人醫療、保險、住房保障等制度改革。
  亮點——重視生態文明建設 用制度保護生態環境
  環保已經凸顯為重要的民生問題。中共十七大首次將“生態文明”寫進黨的報告,把生態文明 建設上升為國家意志。十八屆三中全會再次對生態文明建設濃重著墨,並通過制度來保護生態環境。這對於推動形成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現代化建設新格局具有重大意義。
  《決定》指出,建設生態文明,必須建立系統完整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,實行最嚴格的源頭保護制度、損害賠償制度、責任追究制度,完善環境治理和生態修複制度,用制度保護生態環境。
  《決定》強調,劃定生態保護紅線;探索編製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,對領導幹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。建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制。實行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生態補償制度。
(原標題:三中全會決定顯諸多亮點 改革藍圖回應民眾期待)
(編輯:SN098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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